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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前已述及,这里不再多谈。所谓客观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客户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而公正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这一切均与我国传统道德教育中的诚实与信用相同,在我国传统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这一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为重要,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经济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而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更应自觉遵守这一立身之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我国杰出的会计学家和教育家潘序伦先生,毕生从事会计事业,一生重视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为会计师职业之作用,小而言之,则为各国企业信用之凭借,大而言之,则为整个社会信用之保障。因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不容忽视。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机构应把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感作为后续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当然,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树立,又离不开全社会的道德支持。因而在全社会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修养,形成全社会的反腐、防腐风气,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参 考 文 献]
[1] 李爽,吴溪.审计失败与证券审计市场监管[J].会计研究,2002,(2):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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